胡萍

“红姑娘”称号

胡萍的打扮,从头到脚都是红的,口唇红,衣服红,腮帮子也透着点红。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上海,她有“红姑娘”之称。似乎还有人说,她的思想也是‘红’的。”胡萍之“红”,尽人皆知。鲁思采访时,明知故问:胡小姐最喜欢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?答:这是大家都知道的。问:红的吧?答:唔。国民党特务也知道她是“红”的。当时,国民党把胡萍的口红,腮红,红裳与“赤化”放在一起说事,说她的思想也是“红”的。1933年11月12日,他们编造了一个“上海电影界铲共同志会”,捣毁了田汉,胡萍所在的“艺华”影片公司摄影场,并向上海各影院发出“警告信”:“对于田汉,沈端先,卜万苍,胡萍,金焰等所导演,所编剧,所主演之各项鼓吹阶级斗争,贫富对立的反动电影,一律不予放映,否则必以暴力手段对付,如艺华公司一样,决不宽假……”鲁迅在《准风月谈》的后记中摘录了《大美晚报》的上述报道。但这场闹剧,并没有“闹”起来,最后也不了了之。把口红,腮红,红裳与“赤化”放在一起说事,似乎显得过于突兀,可它们的确都是“上海摩登”———上世纪30年代出现的新型都市文化。穿红衣,在革命青年这里已成一种时髦,既可宣示自己的政治立场,又能让人“道路以目”。Morden,可译为“摩登”,也可译为“现代”,革命是最最现代的意识,摩登青年怎会甘于落伍?宋之的在《红姑娘胡萍》一文中还写道:“在中国的女明星里,胡萍女士是最有美国风的,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眉,你看她那一只扁阔的嘴,不很像美国的女明星吗?可惜是画的,要是真的,那就好了”。连容貌都极富现代感的胡萍,怎能不红?胡萍确是一身本领,不但会演戏,还会做文章,编剧本。明星影片公司1933年拍摄的《姊姊的悲剧》,因此有“作家明星”之称。不过,当时也有流言称,这些文章和剧本其实是请人代写的。胡萍还会……即使直说也未尝不可吧,她还会跳舞。当时的舞场备有舞女,舞客多为男人,跳舞在正经人看来可不是一件正经事,更何况胡萍还是一位左翼文化人。胡萍想进入电影,戏剧界,找到老乡田汉毛遂自荐。田汉创作过《咖啡店之一夜》,对于这样一位简直是从自己剧本中跑出来的奇特女性,怎能不大力揄扬?“田老大”还介绍胡萍加入了左翼戏剧家联盟。胡萍也知恩图报,日后田汉被逮,软禁南京,却仍能演戏,于是邀请上海演员赴宁“大演其戏”。左翼文艺运动领导人因怕演出会被南京政府利用,派人分头劝阻受邀演员。金焰,王人美夫妇遂以电影公司赶戏为由,婉拒了田汉的邀请,胡萍却担任了田汉据托尔斯泰同名小说改编的《复活》一剧的女主角。

参演话剧

舞台剧《街头人》《乱钟》等。话剧《苏州夜话》《复活》等。